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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赛总则 大连海王九岛
 
  曾被郭沫若赞为“汪洋万顷青於靛,小屿珊瑚列画屏”的海王九岛,位于长海县长山列岛东北端,是长山群岛中最为璀璨的一颗明珠。景区内奇礁异石参差林立,海蚀地貌浑然天成,海岛景色千姿百态,阳光、沙滩、海水、景观和谐共存,是我国一处不可多得的海上旅游区。
  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携手庄河市王家镇人民政府及海王九岛旅游管理办公室,举办“美丽海王九岛”旅游风光摄影大赛,配合“中国海洋旅游年”活动的推进,记录海王九岛美景,珍藏海王九岛永恒记忆,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影赛主题】 
本次影赛以“海王九岛海洋风光”为主题,反映海岛风光、风情(海岛、海滨、海石、地貌、景点、景观、渔业、渔家、渔村、风情、建筑)等作品均可参加投稿,重点突出海洋、海岛的独特风光,拍摄地点仅限海王九岛区域内。 

【赛事安排】 
1、影赛时间:2013年6月1日——9月18日(投稿、投票时间) 
2、截稿时间:2013年9月18日中午12时止 

【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   庄河市王家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辽宁游客传媒有限公司   海王九岛旅游管理办公室   大连三环EOS摄影俱乐部 
媒体支持:游客网,《游客》杂志,辽宁图片库 

【奖项设置及奖品】 
一等奖  1幅  奖金8,000元(奖杯) 
二等奖  2幅  各奖奖金4,000元(奖杯) 
三等奖  4幅  各奖奖金2,000元(奖杯) 
人气奖  1幅  奖金2,000元(票数最多者自动产生) 
优秀奖  8幅  各奖奖金500元 
入选奖  120幅 各奖奖金100元 
每位获奖者均可获得主办方印制的精美证书一份及等奖奖杯一座。 

【参赛作品要求】 
1、体现海岛风光、风情(海岛、海滨、海石、地貌、景点、景观、渔业、渔家、渔村、风情、建筑)等作品均可参加投稿,重点突出海洋、海岛的独特风光,拍摄地点仅限海王九岛区域内。 
2、拍摄器材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投稿。 
3、本次大赛只接受数字照片,要求直接从游客网www.youkecn.com → 网络摄影大赛栏目投稿。 
4、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和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拍摄,并拥有著作权,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参展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6、作品入围后,主办方统一调用原始文件(JPG、5兆以上)用于评委鉴定、评选、展览。作品入围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原始文件刻成光盘或通过影协QQ138040490邮箱传送至主办方,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7、主办方有权将本次获奖、入选作品在出版画册、旅游宣传、《游客》杂志、游客网网上宣传、举办展览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使用时标注作者姓名)。 
8、主办方有权选择参赛作品放入“辽宁图片库”展示及出售,并支付作者稿酬(参照辽宁图片库相关稿酬规定)。 

【投稿方式】 
1、参赛者须登录网络摄影大赛页面注册,网址:www.youkecn.com→网络摄影大赛(辽宁图片库、游客卡网也可进入)。注册时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若联系方式无效或非真实姓名,大赛组委会将视为参赛者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2、参赛者需登陆游客网网站,进入“网络摄影大赛”栏目后,将根据网页提示上传作品,必须附有作者真实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简要的创作说明,方能正确上传。 
3、参赛者应尽量用高像素拍摄,以保证照片质量。所有投稿作品,文件类型应为JPG格式,建议上传作品长边设置为600像素,以保证照片在网页上的显示效果。 
4、每一作者投稿数量不限。作品上传后不能删除,请参赛者慎重选择参赛作品后上传。 

【评审办法】 
1、征稿期间,参赛作品及数量将在大赛网站上显示,以供大众投票、评选。本次活动采取网上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2、具体评审办法:网络票选第一的作品直接获得人气奖,网络投票排名前100幅的作品可直接获得影赛入围资格,专家在网络投票未入围作品中选出36幅作品获入围资格。调入作品原文件后由专家在136幅入围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入选奖。 
3、投票者必须是大赛网站注册用户,并且同一IP地址对同一作品每日不能重复投票,即对同一作品每日只限投1票。 
4、同一作者的作品不可重复获得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入选奖可以兼得。 
5、投票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在影赛页面公布入围名单并电话通知入围者,调用作品原图以核实是否原创并组织评委进行评选。若收到通知五日内不能按时提供原始数据者,视为放弃获奖资格(该奖项按投票数量的排序顺延补上)。 
6、获奖者提供作品原图的同时主办方核实作者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领取奖金的依据。 

【领奖细则】 
1、获奖作品及名单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在网站公布,请参赛者及时查询并与主办方联系领奖事宜。 
2、领奖时请提供网站注册用户名及个人有效证件;若外地获奖者不能现场领取,在获奖者提供正确的卡号后,主办方可将奖金汇给获奖者。 
3、若领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证件上的姓名与原图提供者的姓名、网站注册时的姓名不符时,主办方将不予发放奖金,后果由参赛者自负。 

【其他事项】 
1、主办方保留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2、为保证大赛公平性,对于恶意刷票行为,视其严重程度,主办方有权删除该作品或取消其参赛资格。 
3、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不通知参赛者直接删除投稿作品。若参赛者恶意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作品,主办方将删除其作品,并取消其参赛资格。 
4、参赛作者、投票影友、网友本着自律、尊重他人、互相交流、学习、共同提高摄影技术的原则参加本赛事,不得贬低他人,不得用诽谤、低俗、恶意的言语留言。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删除该不良留言。 
5、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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